昨日,省物价局转发《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》,并结合我省的情况,公布了最新的成品油价格。
根据通知,我省汽油零售中准价每吨由5465元调整为5965元,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由5000元调整为5500元,浮动幅度均为8%。社会加油站按不高于中石化公司零售价格执行。
另外,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,液化气出厂价也将相应调整,武汉石油化工厂、荆门石油化工总厂液化气出厂价每吨应在4548元-5042元之间。
凡在汽、柴油销售中加入了添加剂的加油站,在公布汽、柴油零售价格时,必须将汽、柴油价格与添加剂价格分别标出,结算时单独开票,不得将添加剂价格混入汽、柴油价格中。
若有销售商利用成品油供应偏紧,违反规定擅自提高价格,省物价局将从严查处。



